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 2023年第62号(废止部分)

2023-06-14

        
关于发布《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的公告

由京津冀三地协同编制的《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编号为DB13(J) 8526-2023)已经本机关审查并批准为河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现予发布,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4.7、7.4.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编号DB13(J)/T231-2017)同时废止。

标准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zfcxjst.hebei.gov.cn)公开。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6月14日         

来源:http://zfcxjst.hebei.gov.cn/hbzjt/zcwj/gggs/101685356181152.html


标准号 标准名称 废止日期 废止说明
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2023-07-01
由京津冀三地协同编制的《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编号为DB13(J) 8526-2023)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原《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编号DB13(J)/T 231-2017)同时废止。

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文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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