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3年第8号(废止部分)

2023-02-09

        
关于发布《环境空气 65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等7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环境空气 65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等7项标准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环境空气 65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59-2023)
二、《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1286-2023)
三、《固定污染源废气 烟气黑度的测定 林格曼望远镜法》(HJ 1287-2023)
四、《水质 丙烯酸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1288-2023)
五、《土壤和沉积物 15种酮类和6种醚类化合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289-2023)
六、《土壤和沉积物 毒杀芬的测定 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290-2023)
七、《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编码规则》(HJ 1291-2023)

《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编码规则》(HJ 1291-2023)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余6项标准自2023年8月1日起实施。自2023年8月1日起,《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59-2015)废止。

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生态环境部

2023年2月9日

来源: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2303/t20230314_1019444.html


标准号 标准名称 废止日期 废止说明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
2023-08-01
《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编码规则》(HJ 1291-2023)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自2023年8月1日起,《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59-2015)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