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 2022年第169号(废止部分)

2022-12-22

        
关于发布《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的公告




《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编号为DB13(J)/T8321-2022)已经本机关审查并批准为河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现予发布,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原《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13(J)/T8321-2019同时废止。

本标准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zfcxjst.hebei.gov.cn)公开。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2月22日    

来源:http://zfcxjst.hebei.gov.cn/hbzjt/zcwj/gggs/101670304163839.html

标准号 标准名称 废止日期 废止说明
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
2023-06-01
《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编号为DB13(J)/T 8321-2022)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原《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13(J)/T 8321-2019同时废止。

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文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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