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黄瓜、泡茶等简单食品制售行为可以简化许可么?

2023年6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8号公布《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那么,《办法》对食品安全风险较低的简单制售有什么特别规定么?根据《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食品经营者从事解冻、简单加热、冲调、组合、摆盘、洗切等食品安全风险较低的简单制售的,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适当简化设备设施、专门区域等审查内容。根据《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从事生食类食品、冷加工糕点、冷荤类食品等高风险食品制售的不适用前款规定。在实践中要注意的是,《办法》还提到,下列情形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一)销售食用农产品;(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三)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的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四)已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加工场所或者通过网络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形。(来源:以上内容来源于https://mp.weixin.qq.com/s/QXH4iTEzmD8dYbDMJUuf9g)


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文献室

copyright 2004-2016版权所有 | 冀ICP备05014994号-3

系统支持浏览器版本:IE8以上(包含IE8)、360极速、 Chrome、火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