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包括哪些检测项目?

2023年1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2023年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那么,《方案》中列出了哪些检测项目呢?《方案》在“检测项目”一节中提到:检测项目应覆盖质量、卫生、兽药及非法添加物等指标(详见附件2),检测方法、判定依据和判定原则见附件3。质量指标包括粗蛋白等产品质量指标以及《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农业部公告第2625号)规定的铜、锌、维生素、氨基酸等指标;卫生指标包括《饲料卫生标准》(GB13078-2017)中规定的铅、砷、真菌毒素等需要持续关注的安全性指标;兽药及非法添加物指标包括允许使用的抗球虫药物,金霉素、土霉素、喹乙醇、喹烯酮等停用的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以及《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农业部公告第176号)、《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物质》(农业部公告第1519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规定的禁用物质。实践中要注意的是,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禁止使用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以外的任何物质生产饲料。(来源:以上内容来源于https://mp.weixin.qq.com/s/0rBU1qpoxggMzxLsJPlyM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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