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企业需要公开其执行的包装标准编号和名称么?

2022年10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的通知》部署要求,天津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委联合制定了《天津市进一步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基本形成全链条治理商品过度包装的工作体系,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更加高效落实,线上线下一体化执法监督机制有效运行,行业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商品过度包装治理能力显著增强。那么,《方案》中对直销企业公开包装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呢?《方案》在“加强生产环节管理”一节中提出:依法开展市场执法监管工作,协同做好行业监管服务,督促商品生产者(含直销企业)严格遵守标准化法要求,公开其执行的包装有关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或企业标准的编号和名称。(市市场监管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在实践中要注意的是,《方案》中还提到,加强对企业公开其执行包装有关标准情况的执法检查。将过度包装行为的行政处罚文书录入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依法依规在行政处罚文书网上公开,适时向社会曝光反面案例。(来源:以上内容来源于https://mp.weixin.qq.com/s/IkATFA_nuc5InnHbZIIhl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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